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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2025-04-01 浏览次数:
文章摘要:遗嘱中,债权是否要明确?遗嘱债权通常需要明确。遗嘱是对个人财产的处置安排,包括债权在内的各类财产权益都应清晰界定。明确遗嘱债权有助于避免后续在遗产分配及债权实现过程中产生纠纷。一方面,明确的遗嘱债权能让继承人清楚知晓被继承人所拥有

遗嘱中,债权是否要明确?

遗嘱债权通常需要明确。遗嘱是对个人财产的处置安排,包括债权在内的各类财产权益都应清晰界定。明确遗嘱债权有助于避免后续在遗产分配及债权实现过程中产生纠纷。一方面,明确的遗嘱债权能让继承人清楚知晓被继承人所拥有的债权情况,便于其在继承后采取相应措施去主张和实现这些债权。另一方面,若遗嘱中对债权未作明确规定,可能导致继承人在处理债权时面临诸多不确定性,如其他相关方对债权的认可、债权的具体金额及追讨方式等,从而影响遗产的顺利继承和处置。所以,为了保障遗产继承的顺利进行和各方权益,遗嘱债权比较好明确。 离婚案件可能涉及子女抚养权。上海离婚婚姻家事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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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出轨,千万别只关注收集出轨证据!

1、在发现对方出轨的时候,需要去收集财产线索,即便有再多的出轨的证据,但是没有找到对方隐藏或者转移财产的证据,一分都分不到。所以需要先找到财产的线索,把对方隐藏或者转移的财产先找出来,才能去以出轨的证据去多分夫妻财产的份额。如果没有找到财产线索就先去打官司,不仅*官司会输,还会加速对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贸然的去起诉小三,没有证据证明小三收了这部分钱,肯定是起诉不了的。 上海有名的婚姻家事律所离婚案件的证据材料包括婚姻状况证明、财产清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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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婚后财产**协议会有什么风险?

婚后财产**协议在法律上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生效。协议双方必须具有完**事行为能力,协议内容必须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胁迫等情况。此外,协议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即使签订了婚后财产**协议,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可能遇到问题。签订婚后财产**协议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夫妻感情。如果协议条款约定不合理或不清晰,可能在后续执行过程中引发争议,进而影响夫妻感情‌。此外,财产**可能会让一方感觉缺乏信任,从而影响双方的沟通和相互支持。‌夫妻财产**协议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反悔。如果存在**、胁迫等情形,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协议,那么受**或胁迫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协议。此外,如果协议签订后出现了新的情况或约定的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导致协议显失公平的,一方也可以请求法院变更或撤销协议。‌

《民法典》确立离异双方中生活困难的一方有权向另一方要求设立居住权。居住权的实际适用需要平衡法律规范与生活实际,在规范的框架下取舍生活重点。

莫先生与盛女士于2017年缔结婚姻关系。婚后不久,盛女士便发现其与莫先生的母亲也就是自己的婆婆吉女士相处的并不愉悦甚至双方之间屡屡因生活琐事产生激烈的矛盾,觉得自己遭受“家庭霸凌”的盛女士只得向自己的老公莫先***出自己的不满,要求莫先生劝阻自己母亲不合理的共同生活行为。两头加气的莫先生深感自己在两个女人***中的弱势群体地位,走投无路的他决定向盛女士摊牌,自己可以没有爱人的陪伴但自己不能没有母亲的关怀,因此,在慎重决策之下他决定与盛女士协议离婚。由于莫先生与盛女士居住的房屋属于莫先生的个人房产,因此盛女士不存在分割莫先生房产的问题。但由于盛女士离婚之后便存在无家可归的问题,莫先生念及旧情,同意在离婚协议中增设关于盛女士个人的房屋居住权条款,规定:莫先生自愿同意盛女士在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之后,盛女士可继续居住于莫先生所有的房屋内,直至盛女士重新找到工作获得**经济生活能力再由其搬出莫先生所有的房屋。 对方出轨,千万别只关注收集出轨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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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身出户就能逃避债务?

在生活中,很多夫妻因为一些种种原因欠下了巨额债务,想要通过离婚协议的方式,将本该归于自己的财产全额分配给配偶,净身出户,以达到躲避债务的目的,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往往会变得执行困难。那么,债权人就可以对该离婚协议行使撤销权之诉来维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1、债权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并且该债权一般以财产的给付为目的。

2、债权发生在签订离婚协议之前。

3、债务人向他人无偿转让财产或者放弃到期债权。

4、债权人的债权因债务人无偿、不合理转让财产行为受到损害。

5、债权人需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存在的一年内申请撤销。

6、撤销权诉讼中,债权人除可以主张债权外,还可以主张行驶撤销权的必要费用,比如律师费、保全费等。 处理财产时应贯彻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以及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上海关于婚姻家事律师收费

人民法院根据相关法律精神走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上海离婚婚姻家事法律服务

可减少或者中止抚养费的情形有哪些?

1、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2、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3、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在这种情况下,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相对减少。但继父或继母不愿抚养的,生父或生母的给付数额不能减少。4、如果生活中发生一些变故,使原先的孩子抚养费支付条件发生变化,需要请求法院判决孩子抚养费中止给付,这个在原夫妻双方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基础上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上海离婚婚姻家事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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